|
心中明责 行中有责——台江县中等职业学校党支部组织学习《台江县党员干部作风效能建设行为“事不过三”问责办法(试 行)》文件会议时间:2021-11-04 为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推动党员教师敢担当、勇创新、重落实、善作为,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纪律严、作风硬、服务优的教育队伍,推进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11月2日,台江县中等职业学校党支部在响鼓楼三楼演播厅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台江县党员干部作风效能建设行为“事不过三”问责办法(试 行)》文件精神。学校党支部副书记赵明珠主持会议,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赵明珠副书记带领全体党员全面学习《台江县党员干部作风效能建设行为“事不过三”问责办法(试 行)》文件,引导教师切实履行立德树人职责,规范教育和教学行为。她强调,为全面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各项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责任意识不强、能力素质不高、开拓创新不够、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切实提高党员教师的执行力和落实力,努力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学校将围绕“一坚持两聚焦”,扎实推进“事不过三”整治工作,激励党员教师担当作为。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事不过三”问责办法》作为当前一项重点任务来抓,要坚持学深悟透,要紧盯落实。由于疫情原因不能组织教职工全员参会,各专业部长要把问责办法一一解读给本专业部教师,确保问责办法发挥实效,强化执行力,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做到执纪必严,失责必究。作为教育工作者,要不断提升自身的法律法规、教育管理、职业素养,结合工作实际,指导自己、约束自己。做到心中明责,行中有责,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学校将会继续组织教师深入学习《“事不过三”问责办法》,扎实推进“事不过三”整治工作,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促进全校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强化对工作的调度、督查、考核,实现以学促知,以知促行,提升教育质量,有效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