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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中等职业学校招标代理服务 谈判评选公告

谈判评选编号:TJZX-FW202001

台江县中等职业学校设备采购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设备采购所需资金来源为东西部扶贫资金及中组部、人社厅、教育厅投资,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谈判评选申请人,参加本货物采购招标代理服务的谈判评选。

  一、货物采购概况:

(一)货物采购名称:2020年台江县中等职业学校校区建设专业部及办公设备采购(具体安排项目名称由业主需求而定)

(二)货物采购地点:台江县中等职业学校内

  (三)项目概况:1、东西部帮扶资金1000万采购项目;2、组织部帮扶资金800万采购项目;3、贵州省教育厅帮扶资金1000万采购项目;4、贵州省人社厅帮扶资金500万采购项目。

(四)项目总投资:3300万元

二、招标代理范围

(一)工作内容包括:

编制采购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提供招标前咨询、协调合同签订等招投标相关事宜。

(二)采购内容包括:

部分项目除业主特别要求以外均需要在本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平台上进行公开招标。

三、收费标准

均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用。

  四、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谈判评选申请单位须是具有招标代理机构 A 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且须是 2016年预选招标代理企业名录内。

(二)项目组成人员不得少于 5 个专职人员,其中应有 2 个一级专职人员, 2 个造价货物采购师,项目负责人(组长)须为 一 级专职人员。

    (三)谈判评选申请单位须具有近3年内(采购中标通知书时间在2017年5月以后的)不少于1-3个在黔东南州本级(含三个开发区)平台上招标的采购项目500万以上的(以单个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准)的类似货物采购代理业绩。

  五、谈判评选申请书

谈判评选申请书由谈判评选书部分和资格审查材料两部分文件组成,

(一)谈判评选书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随机抽取授权委托书

3.谈判评选申请书

(二)资格审查材料

 1. 拟派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一览表

2.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业绩表,相关代理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代理合同、施工中标通知书、业主评价意见)

3.招标人要求谈判评选人提交的其它资料。

(三)谈判评选申请书的密封和标记

谈判评选申请人应将上述资料按序装订成册,制作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密封在封袋内,封袋上应标明:

(1)招标人名称;

(2)招标编号和货物采购名称;

(3)谈判评选人的名称与地址。

如果谈判评选申请书没有按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谈判评选人招标人将不承担谈判评选申请书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谈判评选申请书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谈判评选申请人。

六、开选及评选

(一)谈判评选申请书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

收件单位:

地址:台江县中等职业学校总务处

时间: 2020 年 3 月 26 日 18 时 00 分

(二)开选会:

本招标采购招标人将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在台江县中等职业学校五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谈判评选申请人代表参加开选会议。

参加开选会议的谈判评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选会议的随机抽取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拟派代理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到场参加开选会议。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谈判评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开选时拟派代理项目负责人未到开标现场的。

(四)资格审查

申请书递交截止后,由招标人当场开标,公开参与谈判评选代理机构的资格等级、类似业绩、人员条件等相关情况。由台江县中等职业学校纪检部门对参与谈判评选的代理机构和项目组人员的资格按报名资料的人员信息进行核对,并将核对结果以书面的形式提交台江县中等职业学校总务处确认,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该谈判评选申请无效,不参加抽取。

(五)评选办法

台江县中等职业学校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中按照公开随机抽取先后顺序进行现场谈判。

谈判评分标准

序号

项目

评分内容和标准

1

商务部分

(满分30分)

业绩评价

(30分)

提供自2017年1月至今的招标代理业绩(金额大于等于100万以上)。
每提供一个合同得6分,最多得30分,不提供不得分。
(备注: 需提供合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

2

技术部分

(满分70分)

服务保证

(30分)

1、 服务保证保障措施方案内容全面、工作流程明晰及其合理性、操作性等方面。优:8-12分;良:4-8分;一般、差或缺项的0-4 分。

2、 本项目经理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且为高级职称得5分,项目经理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且为中级职称得2分,否则不得分。

2、承诺:(提供佐证材料)

(1)采购人有疑惑或问题2小时内提出有效解决方案的的2分。

(2)招标文件及招标评审重大问题2小时内能及时解决4分。

(3)针对本项目提供5名固定服务人员名单及电话得2分。

(4)近三年没有被政府采购部门通报或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加3分,有被通报或违法记录的不得分。

(5)每增加一项有效承诺加1分,最高加4分。


实施方案综合评价

(共40分)

主要从实施方案完整合理、安全性、实施周期、针对性程度等方便评价, 与采购人实际服务需求的完全满足程度高:30~40分; 较详细、完善、合理并基本满足:20~30分; 方案不详细, 有欠缺得10~20分, 未提供或不满足得0~10分

(六)中选人的确定

确定中标人须按照谈判相关承诺及要求执行并当场签订合同书。

  招标人:(盖章)

  地  址:台江县中等职业学校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15185566009

邮  箱:923119526@qq.com                   

 2020年3月24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docx

附件1 货物采购招标代理合同.docx

附件3 随机抽取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4 比选申请书.docx

附件6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业绩.docx

附件5 拟投入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专职人员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7 招标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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